工作职责:
1、在综合总务处的直接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2、负责供电设施的安装维护和检修工作。
3、负责所属企业和外来用户(签定合同)供电设施的维修工作。
4、负责所有用电设备以及线路的检查维修。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排除,确保安全用电和做好防火工作。 5、负责电话线路和广播设施的安装和检修工作。
6、负责安全用电和节约用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保证总表与馆校用电量基本相等。对盗电和滥用电的行为坚决制止并进行处罚。
7、做好电工机械及馆校用电设施保养、维修和管理工作。
8、注意节约用电,与有关部门签订用电合同,实行节约有奖,超额处罚办法。
9、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保证一般用电故障能自己排除(其在工作中的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作为工人考工定级业绩考核的主要依据),做到小修不超过4小时,大修争取不过夜。
10、遵守劳动纪律,注意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做到“四不”,即工作不等领导分配布置,不依赖领导,自己本职工作不推诿,工作不拖拉。
11、定期与房管员一同查表,对表数做好记录并对表认真检查维修更换,如有人为问题急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2、服从领导分配,接受检查、监督,及时完成经理交给的各项工作。
任职资格:
1、宁波人或者新宁波人
2、40岁左右
3、持有高压上岗证
4、熟悉强电和弱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