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负责公司和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
2、负责处理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督促公司制定并执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和重大信息的内部报告制度,促使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按照有关规定向证券交易所办理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的披露工作;
3、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披露的资料;
4、筹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准备和提交有关会议文件和资料;
5、参加董事会会议,制作会议记录并签字;
6、负责与公司信息披露有关的保密工作,制订保密措施,促使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知情人员在信息披露前保守秘密,并在内幕信息泄露时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
7、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8、协助董事、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了解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以及上市协议中关于其法律责任的内容;
9、实施股权激励和投融资方案。
10、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5-42周岁,3年以上主板/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经验。
2、熟悉金融证券、经济法律,财务管理、项目投资知识。
3、精通国内资本市场运作模式,,包括市值管理、投资者关系及投资并购项目等;
4、有较强的沟通、组织、分析、判断及宏观调控能力,具有极强的谈判能力、优秀的处理公共事务能力有一定的社会资源;
5、具备良好的公文写作和文字综合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