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
1、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协调各中介机构的工作,协调处理IPO相关工作,撰写分析报告、汇总、整理各类相关文档。
2、 信息披露管理: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协助董秘及时了解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重大信息,并及时发布,建立健全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编制与披露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其他监管部门要求报送的其他文件,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3、 投资者关系管理: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协助董事会秘书与上级监管部门、证券交易所保持联络,接受有关任务并落实组织完成。
4、 三会事务组织及管理:保障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的正常运作,组织三会筹备及会议召开,编制会议文件及档案保管;
5.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6.市值管理及相关推动工作。
任职要求:
1、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法律等相关专业;具备职责所需的财务或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2、具备A股上市公司工作经验、懂信息披露,持有深交所董秘证优先考虑;
3、熟练运用office办公软件,具有较好的文档编写能力;
4、性格外向,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工作认真细致,责任心强;
5、财务、法律或证券及市值管理方面工作经验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