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职责如下;
1、检查、评估公司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及其执行的有效性;
2、编制年度稽核工作计划,对公司和产品经营管理过程中各项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稽核;
3、根据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对子公司进行审计;
4、对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基金经理和投资经理进行离任审计,并每三年对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定期审计;
5、建立和完善公司信访投诉、涉刑案件防控管理体系,归口管理公司信访投诉工作、涉刑案件管理工作;
6、撰写并及时提交监察稽核报告、合规及合规有效性评估报告、廉洁从业报告等各类定期报告;
7、配合监管机构、股东及外部审计机构完成审计工作。
岗位要求如下:
1、学历及专业:本科以上学历,金融、财会、法律等相关专业。
2、从业经验或相关岗位经验要求:3年以上金融行业从业经验,有会计师事务所金融机构特别是基金公司审计经验亦可,有公募基金公司稽核工作经验尤佳。
3、素质与通用技能要求:勤勉尽责、原则性强,踏实、专注,敢于担当责任等。
4、专业技能及资格、证书要求:具备基金从业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