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岗位职责
1.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营销体系的管理工作。
2.组织、领导、协调公司本部的销售工作、市场分析与开发、预算考核管理等相关工作,提升公司本部销售业绩,提升整体运营效率和效益。
3.审核直属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预算方案、员工的工资及奖惩方案、资金使用情况。
4.完成董事会下达的各项指标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讲政治、守规矩,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德才兼备。
2.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与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国内外市场和医药行业情况;熟悉现代企业管理,有较强的决策判断能力、经营管理能力、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突出的工作业绩。开拓创新精神和市场竞争意识强,在同类岗位上取得优良工作业绩,得到市场和行业认可。
4.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操守。遵纪守法,勤勉尽责,团结合作,廉洁自律,作风正派,职业信誉好。
5.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健康的心理素质。
(二)任职资格
1.具有10年及以上营销工作经验,其中近5年在医药行业从事营销管理工作。
2.(1)现任市属以上国有企业以及规模相当的其他大型企业总部内设部室副职或一级子公司副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2)或现任副处级以上相当职务。(3)或累计担任过下列职务之一3年以上:公司中层正职,或市属以上国有企业一级子公司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或同类型大型外资、民营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
3.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5.能适应长期出差。
6.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职业经理人招聘人选:
1.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受到降职、免职处理2年内的人员,因违反国家法律,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被免职5年内的人员。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3.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公司职业经理人的人员。
三、薪酬待遇
年薪构成:基薪+绩效+任期激励
年薪范围:40-150万元